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救急难、保民生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也是一种应急性救助基金,可垫付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自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开展以来,区交警大队按照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及时为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的群众精准提供及时救助,为交通事故中受伤害人员解燃眉之急。
在今年7月份,市民王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振兴小镇路段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被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由于抢救费用较大,当事人家属及肇事者无法短期筹集。
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程序,与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站联系,并协助办理救助基金申请手续,救助基金服务站及时对申请手续进行审核,成功为伤者李某垫付抢救费用16000余元,使伤者得到及时治疗。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最大限度地为交通事故贫困伤者提供了资金保障,今年以来,区交警大队共计办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案件9起,垫付救助基金3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受害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赵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