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苏店人民法庭的法官,帮我解决了难题……”近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区人民法院苏店人民法庭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据了解,在2021年8月,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山西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总价款为125万余元,原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工程竣工且已交付被告使用,但被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双方发生纠纷诉讼在案。
庭审中,双方就审计造价、工程款等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通过面对面调、背对背讲,明之以法、示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履行35万元给付义务,并承诺剩余款项年底付清。
高效调解化解纠纷是苏店人民法庭努力打造“枫桥法庭”,强化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今后,苏店镇人民法庭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原则,在案件调解中切实履行“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与满意度,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赵彦杰)